根据学校“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院本科生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学生,进校后,第一学年修读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并于第一学年结束前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起开始各专业学习。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全面工作。
组长:沃闻达、赵波
副组长:于敏、彭国军
成员:杨旭升、瞿成雄、王骞、陈晶、彭正明、严飞
教学办、学工办执行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与学院办学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提出专业选择申请;学院依据优化本科生培养质量的原则,设定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学院根据总体办学需要,控制各专业学生人数。
(三)坚持学生慎重选择与专业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应该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专长及发展目标,并结合前期各专业的宣传活动,慎重选择。
(四)绩点优先原则,即同等情况下,学院优先满足绩点高的学生的专业志愿要求。
三、分流实施方案
(一)专业人数设定。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及人才培养发展需要,划定2021级各专业计划人数控制范围: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人数在120—150人之间;信息安全专业人数在150—180人之间。
(二)宣讲活动。计划在5月27日下午举行专业宣讲活动,由两位专业负责人(或指定资深教师)介绍各专业情况,相关领导、教学办、学工办、全体2021级大类学生参加。
(三)申请及审批。5月31日前学生正式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审批表》。各专业录取学生时,按照学生第一志愿归类、按审核时学生取得的第一学年课程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的绩点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超过对应专业设置人数的,按上述方式录取后,剩余的转到另一专业。各专业学生名单报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确定,名单公示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报送学校。
(四)其它注意事项。2021级自强实验班学生自动分流至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原分流至具体专业后又下编至2021级的我院学生,自动分流至下编前的专业。
若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