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5年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关于做好2025年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工作细则制定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负责转专业工作。

组长:赵波、王骞

副组长:赵磊、刘嘉梅

成员:张立强、曹越、罗敏、艾浩军、任延珍、滕冲、欧长海、杨敏、程媛、李津、鄢炜、丰存霞、吴汉伟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关于做好2025年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其中不予考虑转专业情况的学生,本院不予接收。

(二)热爱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了解转入学院及学科专业的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浓厚兴趣或专业特长。

(三)身体条件符合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条件。

(四)原则上拟转入我院的2023级学生应转入2024级计算机大类。若已修课程一致、学业情况良好、学习能力突出,可申请转入同年级的信息安全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

三、转专业人数

(一)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本院学生的转出申请;

(二)学院拟接收2023级转专业学生人数以学校统一发布为准。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视学生转专业报名情况,学院可采取考试、面试等综合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网络安全基础知识、自主学习能力、网络安全学科的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五、录取规则

根据报考学生具体考核情况,按照学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录取名额数确定拟入围名单。拟入围名单报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本科生院。

六、具体工作流程

(一)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可在教务系统开放后提交转学院申请,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到信息学部西区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综合楼402教学管理办公室。

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学院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2.专业特长证明材料:专业竞赛获奖、作品获奖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纸版中文成绩单《武汉大学学生成绩单》(加盖学生学习成绩专用章)。

(二)2025年2月19日,学院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出学院申请。

(三)2025年2月20日,学院审核转学院学生报名信息及材料,确定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名单。

(四)2025年2月21日—2月26日,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参加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本院转学院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五)2025年2月27日,学院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学院转学院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六)2025年2月28日—3月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学院学生名单。

(七)2025年3月7日,学院根据获准转学院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的相关手续。

八、其它说明

(一)转入2024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参加大类分流。

(二)转入学生中,若已修课程类别、学分不满足我院培养方案的,需重新补修相关课程。

(三)学生报名信息及附件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它不诚信行为,将通报所在学院、取消考核与录取资格。

(四)本细则发布后,后续如遇学校相关新的通知,将做相应调整。

(五)经学校审批后,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应及时办理完成学期课程改选补选等事宜。

(六)本细则由国家网络安全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