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管理育人成效,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教学、分管本科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纪检、科研、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
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教学、分管本科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学办、学工办及教师专家组等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推免生工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择优选拔原则: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知识、能力和素养全面衡量,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的考核。
(三)信息公开原则:相关推免工作信息(含:实施细则、综合成绩排名及初选名单等),按规定程序,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公示。初选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
(四)回避原则:相关推免人员(含工作人员及学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联人参加或报考本次推免生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或报考本次推免工作的,应主动报备。对未执行回避原则,影响本次推免工作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的,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涉事工作人员追责问责,对涉事学生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指标分配
推免名额根据当年学校下达学院的推免指标数,预留网络安全试验班所需推免指标后,按一定比例划分至各专业。
若推免生报名人数未达到本专业分配的推免指标数时,学院将进行一次补充征集志愿;若仍未报满,则余额指标由学院收回统筹安排。
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在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高低,确定推免候选人排名次序,根据所在专业推免指标数划定初选名单。因故退出的,按照推免候选人排名次序递补。
四、推免生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范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评得分低于60分或单项计分低于该单项满分60%的,不具备推免资格。
(三)英语水平认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小语种专业、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四)基本学业要求:按培养方案修满大学本科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重修通过者视为及格),通识选修课学分达到要求。
(五)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标准: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艺术特长生(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体育特长生(经体育部认定),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详见《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5〕17号))。
(六)学科专业特长:积极参与重要国产开源项目,重写下载使用量大的第三方组件、开源库、模块,被开源社区认定为开源代码提交者,发现开源代码安全漏洞并向国家漏洞平台提交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推免程序
(一)学院发布有关推免工作方案、通知或公告。
(二)学生自愿申请并提交《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审查报名者资格及相关材料,根据计分细则测算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提出推免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四)推免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学院查明情况后将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核备案。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推免候选人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推免的我院所有学生。
(二)从其他学校或企业、单位等途径申请推免指标的,需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履行公示程序。
(三)获得网络安全试验班推免指标的学生需满足推免生实施细则与计分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校纪院规,按期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五)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不予办理出国和就业手续。
(六)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依规依纪进行学籍或纪律处分。
(七)本次推免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策。
(八)相关政策如有更新或调整,以学校发布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七、监督机制
本次推免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