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副主任)的公告

2023-05-19


全院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副主任)

二、选拔范围

在全院范围内产生

三、任职资格要求

应为中共正式党员,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任公告

面向全院范围发布民主推荐公告,公布岗位、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和选任程序。

(二)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民主推荐范围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系正副主任、学院内设机构正副主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拟选拔职务所在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

(三)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告

组织考察召开学院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岗位需要和候选人条件确定考察对象,经学院党委会审核通过后,发布考察公告。

(四)组织考察

学院成立考察组,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员范围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系正副主任、内设机构正副主任、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书记、考察对象所在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

(五)讨论决定

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会议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研究决定时,应首先听取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确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六)公示

在学院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不公示籍贯、出生地、毕业院校、学习培训、详细简历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选任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27-68758357

监督邮箱:yxs1001@wh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