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办法》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本科生班级导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
二、考核内容
依据《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班主任工作指南》,主要考核班级导师开展班级建设、学业指导以及下班情况等内容。
三、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班级导师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四、考核方式
班级学生代表根据班级导师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填写《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量记录表》,经班级导师本人确认无误后,交由班级导师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评审。
五、时间安排
1. 11月13日前,班级学生代表填写《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量记录表》。
2. 11月15日前,班级导师进行确认。
3. 11月18日前,学院班级导师考核工作小组完成评审并公示。
六、考核结果
1.考核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对评选为优秀的班级导师给予1000元的奖励。
2.学院将本科生班级导师考评结果作为对其年度考核、表彰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