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博士后招收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武大网安字〔2022〕6号

2023-05-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结合学校《关于调整博士后管理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成立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后相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政策决策,成员为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

第三条学院成立博士后工作小组,负责规划、招收、管理学院博士后相关具体工作,具体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政联席会具体指定。

第三章招收

第四条学院博士后流动站按照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设站,面向海内外招收全脱产博士后。

第五条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思想政治素质高,具备良好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学术造诣高深,研究经费充足,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本院在职在岗教师。

第六条招收类型与条件

(一)重点资助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思想端正、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世界综合排名前200名或学科全球排名前100的境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2.“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等相应层次科研院所优势专业统招统分优秀博士毕业生;3.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学术配套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思想端正、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1.海内外著名院校、中科院等相应层次科研院所统招统分优秀博士毕业生;2.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第四章待遇和管理

第七条博士后待遇

重点资助博士后:经学校有关部门评审获批后,除学校相关待遇政策外(见附件《关于调整博士后管理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并享受学校和合作导师1:2比例配套资助,另学院在学校和导师配套经费全额到账后,按学校实际到账金额的60%进行后补助配套支持。资助期间由学校提供住宿条件或补贴。

学术配套博士后:经学校有关部门评审获批后,除学校相关待遇政策外(见附件《关于调整博士后管理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另享受学校和合作导师1:2比例配套资助,学院在学校和导师配套经费全额到账后,按学校实际到账金额的60%进行后补助配套支持。

第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