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2021年学院计划招生人数为21+10,+10计划为国家急需学科专项计划,最终以国家实际下达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2. 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具备报考基本条件,详见《简章》要求。
2021年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并对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二)考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若干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2020年11月21日—12月14日
所有考生(含2021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简章》。
(二)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7日前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2021年1月3日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具体安排见《简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英文文章,要求见刊并被检索;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考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免试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
(2)证明材料。包括检索报告原件、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标题所在页)论文全文复印件;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
经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2.所有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邮寄到学院,材料如下: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的详细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2)《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3.材料寄送
网报成功后,所有申请者须及时向校本部学院党政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只接收“顺丰快递”和“EMS标准快递”。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武汉大学信息学部西区国家 网络安全学院综合楼403室
收件人:张老师转余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8259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2021年4月-5月,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综合考核前请按照《简章》要求完成现场确认。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1.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包括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3.加试
除招生目录中备注的专业外,其余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信息系统安全》、《高级算法设计与分析》。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的比例确定。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1.学院按不区分导师方式招生,考生可访问学院网站了解导师具体信息(http://cse.whu.edu.cn/index.php?s=/home/szdw/azchf.html),也可加入学院博士招考群(QQ群号:608692082,QQ群名称:SCSE-2021博士招考)了解相关信息。
2.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3. 监督及咨询电话: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027-68758259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