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须参加测评。
二、测评阶段及时间安排
1.9月16日前,筹备阶段。成立由学生干部、党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至少5人)和年级评审小组(至少5人)。各班召开班会,民主投票产生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年级评审小组由各班评审小组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成员经各年级辅导员审批后在年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成立评审小组。
2.9月19日19:00前,综合素质测评自评阶段,学生个人准备素质综合测评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各班评审小组负责人(或班长)处。
3.9月20日—22日19:00,班级测评阶段。经班级评审小组初评全部参评对象的全部材料后,形成初评报告。班长团支书召集班团大会,将初评结果报告班团大会,经大会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到年级评审小组。
4.9月23日—24日19:00,年级评审阶段。年级评审小组复评各班材料并提交评审结果报年级辅导员审核。
5.9月25日—27日19:00,辅导员审核并在年级内部公示综合排名结果。
6.9月28日—10月4日19:00,各年级评审小组将终评结果上报学院,学院网站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详见《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2.提交材料包括:
(1)参评学生需提交:《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基本素质测评表》、加盖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及课外学习与科研能力、实践与综合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各评审小组需提交:评审小组名单及详细的评审记录。
3.后续有关2018—2019学年度各类评奖评优评先将根据此次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为基本依据,请全体同学认真慎重对待。
附件一: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4.0).docx
附件二: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三: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学生基本素质测评表.doc
附件四: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doc
特此通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