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9-09-17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均须参加测评。

二、测评阶段及时间安排

1.9月16日前,筹备阶段。成立由学生干部、党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至少5人)和年级评审小组(至少5人)。各班召开班会,民主投票产生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年级评审小组由各班评审小组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成员经各年级辅导员审批后在年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成立评审小组。

2.9月19日19:00前,综合素质测评自评阶段,学生个人准备素质综合测评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各班评审小组负责人(或班长)处。

3.9月20日—22日19:00,班级测评阶段。经班级评审小组初评全部参评对象的全部材料后,形成初评报告。班长团支书召集班团大会,将初评结果报告班团大会,经大会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到年级评审小组。

4.9月23日—24日19:00,年级评审阶段。年级评审小组复评各班材料并提交评审结果报年级辅导员审核。

5.9月25日—27日19:00,辅导员审核并在年级内部公示综合排名结果。

6.9月28日—10月4日19:00,各年级评审小组将终评结果上报学院,学院网站公示。

三、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测评详见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2.提交材料包括:

(1)参评学生需提交:《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基本素质测评表》、加盖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及课外学习与科研能力、实践与综合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各评审小组需提交:评审小组名单及详细的评审记录。

3.后续有关2018—2019学年度各类评奖评优评先将根据此次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为基本依据,请全体同学认真慎重对待。


附件一: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4.0).docx

附件二: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三: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学生基本素质测评表.doc

附件四: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doc

特此通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