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统筹考虑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系统谋划,分工负责,压实责任,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组长:赵波、王骞
副组长:瞿成雄
成员:杨旭升、刘嘉梅、陈晶、彭国军、彭正明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复试专家、系统保障、后勤保障、学生工作等工作小组(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190人,全日制专硕126人, 学院各专业分数线及计划分布情况如下表。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 生数 | 接收推免生数 | 剩余招生指标 | 复试比例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083900 | 网络空间安全 | 55 | 55 | 90 | 90 | 335 | 180 | 145 | 35 | 143% |
085400 | 电子信息 | 55 | 55 | 90 | 90 | 355 | 126 | 39 | 87 | 136% |
0301J1 | 网络法学 | 60 | 60 | 100 | 85 | 330 | 10 | 6 | 4 | 150% |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另行公告。
三、调剂政策
学院各专业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要求及安排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以“序号-姓名-学校”方式实名加入“2023统考复试”QQ群:1009826189,群内会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到
3月22日(周三)下午13:30-15:00,考生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新珈楼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成一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封面、个人信息页))、诚信复试承诺书。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符合报考资格的材料。学院将安排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费用:100元/人。
(四)复试
报考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考生复试包括笔试、英语听说、综合面试。
报考网络法学考生复试包括英语听说、综合面试。
1.笔试安排:时间:3月22日下午15:20-16:50,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信息系统安全,考试方式:闭卷,考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考生需携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2.英语听说和综合面试在复试小组内进行,时间安排:3月23日(周四)(具体安排见群通知)。
(五)成绩核算(百分制核算)
1.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专业:复试综合成绩=笔试×0.4+英语听说×0.2+综合面试×0.4
网络法学专业:复试综合成绩=英语听说×0.3+综合面试×0.7
2.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综合成绩×0.4
3.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复试过程中,学院在审阅考生材料的基础上开展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录取,依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录取类别、培养方式
我院全日制计划(专项计划除外)招收非定向生,全脱产在校学习。
3.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学院及时在网站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
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在上报学校前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招生咨询(工作时间):027-68758028,liudan@wh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工作时间):027-68754125,wdyz@whu.edu.cn
本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