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人才”的目标,我院按照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学生,进校后,第一学年修读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并于第一学年结束前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起开始各专业学习。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全面工作。教学办、学工办具体执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与学院办学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提出专业选择申请;学院依据优化本科生培养质量的原则,设定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学院根据总体办学需要,控制可选专业学生人数。
3、坚持学生慎重选择与专业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应该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专长及发展目标,并结合前期各专业的宣传活动,慎重选择。
4、绩点优先原则,即同等情况下,学院优先满足绩点高的学生的专业志愿要求。
三、具体方法
1、学生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审批表》。该表设有两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填写优先考虑专业;第二志愿必须填写另一专业。第二志愿空缺,或者与第一志愿相同,均为无效申请,须重新填报。
2、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及人才培养的发展需要,原则上2018级各专业招收的计划人数范围:信息安全专业人数在130—180之间、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人数在60—90人之间。
3、各专业录取学生时,按照学生第一志愿归类、按第一学期学生成绩绩点从高到低录取。(原2017级下编学生按照原专业自动归类)
4、由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及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开会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将公示一周并报送学校。
四、专业分流流程
1. 宣讲动员。学院定于2019年6月6日召开分流动员大会,介绍分流基本政策、各专业宣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学生填报志愿。2019年6月10日下午5:00前由各班学委将《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收齐汇总后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
3. 学院组织审核。审核后公示名单,公示结束上报学校。
五、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确定,并负责解释。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19年5月
附件: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