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4-01-02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工作细则制定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负责转专业工作。

组长:赵波、王骞

副组长:彭国军、刘嘉梅

成员:王鹃、曹越、罗敏、张立强、赵磊、任延珍、滕冲、欧长海、杨敏、程媛、李炳辉、李津、鄢炜、丰存霞、吴汉伟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其中不予考虑转专业情况的学生,本院不予接受。

(二)热爱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了解转入学院及学科专业的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浓厚兴趣或专业特长。

(三)身体条件符合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条件。

(四)GPA在3.6及以上,所学课程均无不及格现象,其中大学英语、数学类课程不低于80分(数学类课程C、D、E等类别不低于85分,二年级学生以申请时最近一次取得的大学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计)。

(五)在高中和大学期间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的学生;或者有修习与转入专业相关的课程(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且有成绩证明80分及以上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取。

(六)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七)其他事项

1.原则上不接收高考文科考生、新高考改革省份未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

2.拟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均应申请转入2023级计算机大类。(2022级学生,如学业情况良好、学习能力突出、确实可转同年级的,可申请转入信息安全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

三、转专业人数

(一)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本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二)根据学院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拟接收转专业学生30人。

四、考核方式

采取专家组单独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网络安全基础知识、自主学习能力、网络安全学科的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一)每考场3名专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小组面试评分,学生面试考核成绩为归一化处理后的分数。

(二)具体面试环节及打分规则由专家组集体确定。

(三)综合成绩由面试评分和GPA构成,计算公式:

一年级学生:综合成绩 = 面试评分 * 40% + GPA * 60%

二年级学生:综合成绩 = 面试评分 * 60% + GPA * 40%

注:GPA 按照(GPA/4)*100 折算成百分制。

(四)小组面试评分不及格的,不予通过。

六、录取规则

对一、二年级学生分别录取,各年级录取名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某年级录取名额=(该年级面试人数/面试总人数)*转专业名额

若二年级面试人数过少导致按公式计算的录取名额不足1人时,由专家组根据报考学生具体考核情况来确定名额。

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年级录取名额数确定拟入围名单。拟入围名单报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本科生院。

七、具体工作流程

(一)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信息学部西区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综合楼402教学管理办公室。

1.《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2.专业特长证明材料:专业竞赛获奖、作品获奖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 纸版中文成绩单《武汉大学学生成绩单》(加盖学生学习成绩专用章)。

(二)2024年2月28日,学院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出专业申请。

(三)2024年2月29日,学院审核转专业学生报名信息及材料,确定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名单。

(四)2024年3月1日-3月5日,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参加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五)2024年3月6日,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学院转专业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六)2024年3月7日-3月13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七)2024年3月14日,学院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八、其它说明

(一)转入2023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参加大类分流。

(二)已研修高等数学课程难度低于A的学生需补修;已研修程序设计课程学分低于我院要求学分的,或选修其他同等学分程序设计课程但未通过我院组织的水平考核的,需重新补修该课程。

(三)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四)考核时学生报名信息及附件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它不诚信行为,将通报所在学院、取消考核与录取资格。

(五)本细则发布后,后续如遇学校相关新的通知,将做相应调整。

(六)经学校审批,本科生院网页公布后,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应及时到学院教学办完成学期课程改选补选等事宜。

(七)本细则由国家网络安全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