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学院成立2021年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后勤保障等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博士入学综合考核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博士招生计划为35人(学术学位30人,专业学位5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0人、直博生5人,综合考核招生计划为20人。具体如下: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察
我院根据考生的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四级成绩、六级成绩、雅思、托福、GRE等),或能反映外语水平的论文、著作等客观材料进行考察,所有递交材料的考生均通过我院外语水平考察。
四、候选人资格确定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对外语综合水平认定合格的考生进行背景评估。对考生的教育背景(30分)、外语水平(20分)、科研能力(20分)和培养潜力(30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
五、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与考核安排
1.资格审核时间:5月17日(周一)上午9:00-9:40到学院新珈楼B203教室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核材料:(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往届生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信网学籍证明;(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面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复印在一页纸上,正面为毕业证,反面为学位证);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复印件(复印在一页纸上);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印件(复印在一页纸上,正面为学位证,反面为认证书);
(3)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以上(1)-(3)项按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进行装订后提交。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考核时间安排:
(1)综合考核笔试时间:5月17日上午9:45—10:45
(2)加试时间:5月17日10:50-12:20
(3)综合考核面试时间:5月17日下午2:00开始
综合考核笔试及加试地点均为学院新珈楼B203教室,综合考核面试地点将在“SCSE-2021博士招考”QQ群(群号:608692082)中通知。
六、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形式和内容
1.考核方式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考核方式为线下现场考核。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3.考核内容(均为百分制)
笔试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及前沿问题等。考试时长为1小时。
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三个方面。考生的教育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展望等须以PPT进行汇报,报告时长5分钟左右。
(1)外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口语和听力等。
(2)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
专家组结合考生笔试内容进行开放式提问,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内容包括考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加试
除招生目录中备注的专业外,其余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进行加试,科目为《信息系统安全》(100分)、《高级算法设计与分析》(100分)。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外语水平占30%,学术素养占40% ,培养潜质占30%。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30%+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30%
七、拟录取方式
根据报考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调剂
第一志愿生源综合考核拟录取后,若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接受校内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具体见学院网站调剂公告。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附件1: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1年博士入学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 .xlsx
附件2: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docx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