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3-09-16

为做好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在《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https://cse.whu.edu.cn/info/1101/4273.htm)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认定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材料。

1.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波、王骞

成 员:杨旭升、刘嘉梅、瞿成雄、彭国军、陈晶、何德彪、彭正明

2.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彭国军、刘嘉梅

成员(单位):教学办、学工办及教师专家组等人员组成

二、推免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以今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进行分配。具体按学院各专业实际毕业生人数等比例划分至各专业。

今年学校共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113人,根据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分配规则为:弘毅班指定分配6名,优先全额分配网络安全试验班所需推免指标,剩余指标数再按比例划分至各专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表:

专业

学生人数

分配名额

信息安全

167

50

网络空间安全

123

37

信息安全(弘毅班)

15

6

网络安全试验班

20

20

三、推免程序

(一)2023年4月10日,学院发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2023年8月29日-9月12日,学院拟定推荐办法,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人员名单、推免名额、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在学院公布;毕业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验证各类证书原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如无证书应提供相应证明,由专家审核小组认定,所有材料截止期为2023年9月11日(含当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8:00 ,过期不予受理。

(三)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分,根据遴选条件审查报名者资格,组织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推免学生初选名单。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审定后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院调查后公布处理结果,并对公示内容变动的部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2023年9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和要求确定推免名单,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2023年9月26日,学院向本科生院提交确定的推荐名单。

四、其它说明

(一)如某专业报名总人数不足分配指标数时,学院在该专业未报名同学中补充征集志愿一次,若报名人数仍不足,则将剩余指标收回学院,经工作小组讨论后重新分配。

(二)如学校后续下达增补推荐指标,增补指标推荐办法如下:

(1)增补指标数量小于等于3:递补名单中两个专业和弘毅班排名第一的同学具有候选资格,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推荐;

(2)增补指标数量大于3:前三个名额按照方法(1)推荐,后续名额从两个专业(不含弘毅班)轮流逐一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推荐。

(3)如指标是定向下达,则按要求定向分配。

(二)如遇特殊情况,以学校发布的通知为准进行调整。

(三)对于推免工作中学校未明确的相关问题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