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接收2022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09-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为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推免生质量,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

组 长:沃闻达

副组长:赵波、陈晶

成 员:杨旭升、瞿成雄、于敏、王骞、彭正明、杜瑞颖、严飞

秘 书:刘丹、张昳宁

学院纪检监察组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成立材料审核组、面试专家组、复试工作组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2022年我院拟招收硕士推免生150人左右(专业分布如下),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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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院计划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接收4名左右直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占用2022年学院博士招生名额。

专业目录参见武汉大学2022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可接收成绩优异或科研突出的跨学科相近专业推免生。

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流程

1.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推免工作组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学院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见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或群内通知。

4.待录取通知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发放待录取通知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考生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二)注意事项

1.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消。

4.本院优秀营员须于“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的6小时内填报我院,并确认待录取,学院将优先考虑此类考生的报考志愿。具体要求请密切关注群内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5.通过武汉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的6小时内填报我院并及时响应,具体要求群内通知。未进行相关操作者,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6.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

五、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情况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的面试小组对考生逐个进行面试。为方便考生,学院可灵活安排复试时间,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原则

根据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及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27-68758028(刘老师)。

九、附则

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文件规定,本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由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以学校文件为准。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