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保证新生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工函〔202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成如下: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沃闻达、赵波
副组长:瞿成雄、陈晶
成 员:杨旭升、于敏、王骞、彭正明、杜瑞颖、严飞
考核工作组
组 长:瞿成雄
成 员:余艳霞、刘丹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综合专业复试环节、组织函调、学生档案查询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在确有必要情况下,考核组可派工作人员或委托当地有关党组织直接到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收集信息。
三、考核程序
请2021年拟录取研究生及时下载并认真填写《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附件1),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将调查表提交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按照规定内容实事求是填写(属应届拟录研究生的,该表由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填写;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拟录研究生,该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党务部门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拟录研究生,该表由档案托管单位(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村镇党组织填写),并明确政审是否合格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6月20日前)由出具函调意见的单位通过函件邮寄给我院。如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及时邮寄的,出具函调意见的单位可将材料原件扫描拍照后通过电子邮箱发给我院,原件材料可推迟邮寄存档。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将认真查阅《调查表》,结合考生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形成考核结论,并填写《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汇总表》报学校审查备案。
接收函调地址:武汉大学信息学部西区国家网络安全学院403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转余老师 收,联系电话:18108637569,联系邮箱:yu_yanxia@whu.edu.cn。
附件: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docx
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1年5月6日